2010年12月7日

真是對不起奇奇


發現奇奇留意見(就是回應)竟需要註冊一個blogger的帳號
這樣真的太麻煩了,畢竟有blogger帳號的人不多
所以我已經修改成沒有blogger的帳號也可以給意見囉~
要回應的朋友請在"發表意見的身分"下拉式選單中
選取"匿名"
或者選"名稱/網址",留下名稱或網址(擇一)
這樣就不用註冊blogger一個新的帳號囉~
真是對奇奇感到sorry,留個回應而已還讓她註冊..

4 則留言:

  1. 哈哈~那妳也是對不起我囉!
    因為我昨天打了有點多的字之後,
    發現要帳號才行,
    後來我的字就都沒了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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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是,是,真是sorry,我這個介面還不熟
    很多功能還不知道怎麼改
    不過我有在認真喔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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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potzu
    我是玟蘭啦 好久不見了
    小加超可愛的
    你的blog經營的很好
    我花了好幾天的時間欣賞呢
    不過我不太會留言
    希望你能看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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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to:玟蘭:真的是好久不見阿,在這裡看到你的留言真是意外,歡迎以後常來逛逛喔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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